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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节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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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玉耀深吸口气,压下激动的心情,抬手淡然说道:“起。”

“起!”余柳大喊一声,众臣谢恩。

“谢太女!”

朝会此刻,正式开始。

起身后,原本几个已经准备好奏折,要弹劾太女的大臣私底下交换了一个眼神。

还要不要继续弹劾?

不继续吧,前几日造势岂不是白造了?可继续的话,那不就是向太女弹劾太女吗?

什么冥场面,堂下何人状告本官?

他们一时有些摸不清下一步要如何做,只能私底下疯狂交换眼神,想要共同商议出一个结果,但实际上是选哪一个都有重重顾虑,叫他们举棋不定。

他们犹豫,沈玉耀可不犹豫。

她本来就打算今天把事情解决掉,岂能因为敌人想要避战,便放弃打算?

敌人想打就打,想不打就不打,事事都顺着敌人,那还叫敌人干什么,干脆直接认爹吧。

沈玉耀直接开口道:“在诸位商议朝廷大事之前,有一件小事,孤想要先处理,陈御史,听闻孤不在京城的这些日子,陈御史对孤颇有些意见,今日孤回来了,怎么不出面与孤说说呢?”

点名道姓,直奔主题,不耽误大家的时间。

沈玉耀自认非常的善解人意。

但是落在陈明眼中,就是这位太女过于咄咄逼人了。

为什么突然说起此事来?

如果今日沈玉耀不是以摄政太女的身份走到上位,陈明必定要当着皇帝的面参沈玉耀一本,但现在沈玉耀是摄政太女,她手中掌握的权力极大。

这个时候冲上去,无异于以卵击石,沈玉耀就是直接将人革职,陈明都毫无反抗之力。

陈明出列,脑海中想了无数种应对的方法,开口先为自己请罪,“请太女恕罪,臣之职责所在,便是要将民间的声音告知于陛下与诸位大臣,以免陛下闭目塞听,并非针对太女。”

怂!

几个之前跟着陈明嚷嚷的欢的大臣在心里骂了一句,他们之前怎么不知道,这个陈明竟然如此能屈能伸!

他之前在朝堂上不是很神气嘛,谁都敢参一本,谁说话他都敢反对,怎么现在突然变得这么怂了!

陈明之前敢说,是因为他知道,自己怎么说,皇帝都不可能将他如何,甚至还要防着他死谏,毕竟皇帝太看重名声了。

可太女这个人,从之前逼杀敬王的行为就可以看出,她根本就不在乎名声如何,还有后来连夜斩杀朝廷命官,她什么事儿干不出来啊?

命只有一条,陈明不想赌命。

“原来如此,孤倒是听说了一些声音,那些人认为,孤命禁军杀了包庇逃犯的县令,乃是嗜杀之举,不知陈御史如何看?”

太女今天就一定要揪着这件事不放吗?

陈明在朝堂上多年,从来只有他堵别人的嘴,何曾让别人堵过他的嘴?谁不是见到他开口都要先抖一抖,生怕自己老底被他给抖出来。

结果碰上了一个根本不按常理出牌的太女。

“那丁县令毕竟是朝廷官员,归吏部管辖,他若是有罪也应该上报吏部……”

“陈御史的意思是说,此事吏部尚书知情不报?”

沈玉耀的目光移向一旁看热闹的于数。

于数万万没想到,这火烧着烧着还能烧到他身上来!

“殿下!臣冤枉,那芦苇县县令并非通过科举入朝,是当地自荐的里长,且上任不到半年,臣连人都没见过,如何能知晓他干出此等天理难容之错事?陈御史,此人乃是包庇朝廷要犯的罪人,陈御史为罪犯辩护,立场不正吧?”

于数之前在吏部做侍郎,他也是个老臣了,此刻自然是不可能任由陈明往他身上泼脏水。

陈明暗暗叫苦,他哪儿有那个意思啊?

明明是攻击沈玉耀的话,怎么沈玉耀转头就扔到别人身上,让别人当刀,与他对着干了!

狡猾,真的是太狡猾!

“于尚书,相信陈御史没有那个意思,他只是单纯的认为,孤杀人不对。并不觉得,郑家死囚从狱中逃脱,有任何问题。”

于数闻言,冷汗唰的一下就下来了,陈明同样脸色难看起来。

当初负责抄家的是大理寺卿,负责定下死刑的是刑部,执行者乃是京兆尹府。

也就是说,最后负责执行的是吏部的人。

“殿下恕罪,此乃我等疏忽,郑氏死囚逃脱一事,需仔细调查经手人员,还请殿下息怒。”

江朱韬出面,为于数求情。

随后石炳生也出面,同样是为于数求情。

一来是因为当初抄家一事是他们盯着的,此事他们多少都有些监察不严之罪。

二来于数的儿媳是石采薇,他们三家都有姻亲关系,能帮则帮。

沈玉耀说话时没有任何愤怒的表情,甚至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意,乍看之下十分温和无害。

可满朝文武并非第一日与沈玉耀打交道,深知这位太女的无害只是外表,并非本性。

实际上她极为不好应对,比皇帝要难对付的多。

朝堂上君臣之间门的关系,有时候很亲密,有时候又是敌对的,一旦有一方弱势,那必定是东风压倒西风。

皇帝和臣子们二十年才彻底磨合好,现在沈玉耀才刚上来,众臣摸不清她的路子,会更忌惮她一些。

如果她流露出软弱,或是表现的很无能,那这朝堂上就不是她这个君主说了算了。

沈玉耀很清楚此事,要不怎么在官场上,有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俗语,必须上来就将这些心高气傲的大臣镇住,她才能自由做事。

江朱韬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沈玉耀不可能同意,她回京就没想着将此事轻轻放过。

陈御史不来惹她,她也会主动提及的。

“孤自然是息怒的,毕竟罪魁祸首已然被枭首,头颅我都带回京了,打算明日悬挂于城楼之上,让天下子民看看,包庇朝廷要犯,知法犯法的官员,都是什么下场。”

“太女不可!”

沈玉耀此话一出,立即点燃了所有官员的怒火。

“太女怎能将一朝官员的头颅挂于城楼之上!”

“是啊,士可杀不可辱,读书人读圣人书,为官为士人,士人不能如此对待啊!”

沈玉耀杀人就杀了,很多官员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,但是将头颅挂在城门楼上,这事儿不能让沈玉耀干。

他们答应,天下的读书人都不答应!

除非沈玉耀一点儿名声都不要了。

名声?沈玉耀想说,名声值几个钱。

她有好名声,她有一身好品德,是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,还是能让国家迅速走上工业化啊?

亦或者是她是个仁君,于是大庄国内能处处风调雨顺,官场清明,粮食增产,国库的钱能一日比一日多?

以上这些,名声都做不到。

所以这名声,不过是那些士人用来桎梏她的工具,正着说反着说,他们都有理。

因为舆论的喉舌就掌握在他们手中,他们常用舆论倒逼君主做出违背法治的决定。

挂城楼于法无关,但一个罪官挂了城楼,那些想要效仿此举的人就得掂量掂量,想想自己有几个脑袋能这么干!

这叫杀鸡儆猴!

“诸位,你们可知在芦苇县附近有一个码头?”

群臣激愤,但他们还没有到完全丧失理智的时候,沈玉耀一开口,他们还是闭上了嘴,听沈玉耀的话。

码头?

这还真不知道,那么偏僻的小地方,怎么会有码头呢?

秦国相开口说道:“殿下,我大庄建国之前,芦苇县乃是一豪商的庄子,豪商走水路贩卖货物,是情理之中。”

所以码头和将人头颅挂城楼有什么关系?

“那豪商姓丁,与前任芦苇县县令是同出一家。丁家在芦苇县内盖了一处占地逾两亩的院落,府上金银细软,奇珍异宝无数。朝廷想要出海,连一艘像样的海船都造不出来,而这丁家的船,却能给丁家带去数不清的财富,还让那丁县令有了不该有的念头。”

在沈玉耀说奇珍异宝的时候,官员们就有些沉默了。

之前沈玉耀画的饼他们到现在还没看见影儿呢,没想到从一个小县令,不对,此前是里长,从一个小官家中倒是看到了一个缩影。

两亩的大院子,京城寸土寸金,也就是皇亲国戚能有这么大的地方住。

这倒不是重点,反正大院落他们也能有,从京城外的庄子上建就行,可金银细软奇珍异宝,这就让他们眼红了。

他们若是大肆敛财,自然也能拥有,可到时候离死也不远了,无论皇帝有多仁慈,都不可能容忍大臣明目张胆的贪。

秦国相还是希望能劝住沈玉耀,“那丁县令确实该杀,殿下所做并无错处,可这枭首示众之举,未免有些残忍。”

“残忍?他为朝廷命官,为一己之私贿赂造船厂的官吏,操控造船进度,耽误大事,此乃不忠!包庇朝廷罪犯,助罪犯潜逃,此乃不义,如此不忠不义之徒,杀了他是嗜杀,枭首示众是残忍,孤倒要问问诸位了,国之硕鼠,杀之除之示之到底有什么不对!”

“还是说,诸位是物伤其类,认为自己与那国之蠹虫乃是一丘之貉,这才心生同情,非要护他不可!”

“殿下息怒!”

沈玉耀的话谁敢应啊,沈玉耀可以不顾名声,他们这些当官的可做不到。

仔细想想沈玉耀说的也都没错,那只是一个小小县令,还不是经由科举入朝,出了事也不能怪朝廷啊。

几个胆子小的官员已经开始给沈玉耀的举措找借口,拼命说服自身,别跟沈玉耀对着干了。

秦国相低下头,知道此事已经定了。

已经习惯了皇帝做事留一线风格的朝臣们,根本就不是这位手段强硬的太女的对手。

陈明更是愚蠢,竟然以为说什么嗜杀,就能阻止沈玉耀秉公执法,放过郑家人。

太女和皇帝风格完全不同,根本就不能一概而论!拿名声去威胁太女,完全就是无用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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